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
國辦發明電〔2009〕27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修改<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>的決定》,為便于各地區、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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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 21.57-0.60-2.71%日旅游、交通運輸、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,經國務院批準,現將2010年元旦、春節、清明節、勞動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二、春節:2月13日至19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2月20日(星期六)、21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節: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四、勞動節: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五、端午節: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6月12日(星期六)、13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中秋節: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9月19日(星期日)、25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七、國慶節: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節假日期間,各地區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國務院辦公廳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七日
補充:春節我司經快遞及物流文件通知:于2010年2月5號起后物流運輸會暫時,快遞可能延遲1-2天后暫停。上海市送貨延遲到2月9號下午三點,望新用戶理解!
2010年2月20號起恢復運輸!